地税税种及税率是多少?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
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 (其中台球、 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2、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 30元;
(2)中等城市1.2~ 24元;
(3)小城市0.9~ 18元;
(4)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 12元。
4、资源税
原油8.00 ~ 30.00元/吨;
天然气2.00~ 15.00元/吨; .
煤炭0.30~ 5 00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0 ~ 20 00元/吨;
黑色金属矿原矿2.00 ~ 30.0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0.40 ~ 30 00元/吨;
盐:固体盐10.00 ~ 60.00元/吨;
液体盐2.00 ~ 10.00元吨。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5.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6、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 .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吁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车船税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2)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3)机动车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4)客货两用汽车,按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6)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7)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驴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8)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8、印花税
印花税税率指的是我国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和定额两种税率。
(1)比例税率:指应纳税额与应税凭证金额的比例,共分五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 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万分之零点三;比例税率适用于各类经济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帐薄、产权转移 书据等应税凭证。这些凭证一般都载有金额,按比例纳税,金额大的多纳,金额小的少纳,既能保证财政收入,又能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
(2)定额税率:指每件应税凭证的固定税额。定额税率适用于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这些凭证不属资金帐簿或没有金额记载,按件定额纳税,可以方便纳税和简化税收征管。
9、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分4个档次: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0至50元;
(2)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8至40元;
(3)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6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5至25元。
10、契税
现行契税实行的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略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1.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12、地方教育附加税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政府资金。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地方教育经费。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 x2%。
地税有怎样的计税标准?
1、地税之城建税
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2、水利建设税
水利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1%,这里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总和就是纳税额。
3、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1)房产税以原值计税
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房产税以租金计税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